监督各项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确保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应有的作用
今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基本原则,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监督,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把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作为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第一课”和“重头戏”,及时编制形成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将文明行为促进、城市绿化、防沙治沙修改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将白牦牛保护与发展、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等纳入五年规划。制定《武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工作办法》《武威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聘任6名学者专家为立法顾问,设立6个基层单位为立法联系点,积极听取地方性法规制定与修改的意见建议,对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发挥了积极作用。 扎实推进立法项目加快实施。对《武威市防沙治沙条例(修正草案)》进行全面审查修改,形成武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威市防沙治沙条例》的决定,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6月上旬已向社会公布施行,条例的修改与施行对推进全市防沙治沙工作和建设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生态大市建设提供了有效法治支撑。加快制定《武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年内可颁布施行,条例的制定对引导和促进市民摒弃陈规陋习、提高文明素质、打造城市品牌等起到重要法治保障作用。对《甘肃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甘肃省残疾人保障条例》等19部法规草案和修订草案进行认真研究讨论;对《甘肃省房地产管理条例》《甘肃省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等开展立法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在全省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充分发挥了基层人大作用。 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把备案审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审查力度,提升审查能力水平。对市政府报送的1件政府规章和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适时提出相关意见,实现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加强对已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实施监督。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地方性法规施行过程中的宣传普及、解释引导、执法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监督各项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确保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应有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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