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光污染” 我国首部地方法规开始实施
2022-08-04 17:05:32
来源:央视网
8月1日起,新修改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新增了防治“光污染”的内容,成为我国首部纳入光污染治理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 近年来,城市光污染问题逐渐显现。玻璃幕墙、户外广告招牌、电子屏、景观照明、监控照明等城市光源的过度照射,给居民生活带来负面影响,给交通安全埋下巨大隐患。 此次条例修正案明确道路照明、景观照明以及户外广告、户外招牌等设置的照明光源不符合照明限值等要求的,设置者应当及时调整,防止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和车辆、船舶安全行驶;同时,在监控设施建设过程中,应当推广应用微光、无光技术,防止监控补光造成眩光干扰。 |
下一篇: 我国将对黑土耕地“建档保护”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由用户注册发布,仅代表作者或来源网站个人观点,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网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因作品内容侵权需删除与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尽快通过本网的邮箱或电话联系。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