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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509石油专案”遭质疑:对外来民营企业早有预谋的恶意打压

2024-06-03 11:30:16 来源:大众新闻网

  在海南,曾轰动一时的那起案件,办案之初的声势之浩大,足以让当地政法界人士将其誉为海南的“远华案”。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如今在庞大而繁杂的互联网世界里,关于这起案件的相关信息几乎已经销声匿迹,如同被时光的尘埃所掩埋。

  在海南,有这样一起引人注目的案件,涉及到销售几乎同样规格标准的92#汽油。令人瞩目的是,广为人知的“中字号”加油站被视为诚信守法的典范,而民营加油站却被无端定性为销售“伪劣产品”。这一偏见不仅导致了高达数十亿的罚金,还使得一百多名民营从业者身陷囹圄,总体刑期累计超过五百年之久。这场风波几乎将整个民营资本在海南的成品油销售行业连根拔起,凸显了公平竞争环境的缺失与法治精神的扭曲。

  在海南发生的这起案件,多处细节深刻反映出行政干预司法、司法阻碍公平正义的严重问题。令人震惊的是,主导该案的领导在案发后的短短三年内,几乎全部因违法违纪行为被严肃处理。

  海南的“509专案”如同一部悬疑大片,汇集了诸多诡异难解、超乎常理的谜团,令人费解不已。如今,随着审理工作的逐渐收官,负责案件的主导领导也已被依法惩处,不少涉案相关人员终于鼓起勇气,纷纷站出来发声。他们共同的渴望是揭开案件背后的真相,他们一致的诉求是期盼一个公正无私的审判结果。这场悬疑重重的案件,将随着越来越多人的发声而逐渐揭开它的神秘面纱,让正义的光芒洒满每一个角落。

  备受争议和诟病的油品“密度”检测,鉴定检测机构不具备检测资质

  “为什么同样的密度,‘国字号’就是合格产品,我们就是密度不达标的伪劣产品?”

  据记者了解,综合海南当地法院的多份判决书,“509专案”被定性成一起生产、销售化工原料调合成汽油的案件。判决书显示,涉案汽油由位于海南的民营加油站进行销售。涉嫌的投资者、管理者及打工人员多被判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然而涉案汽油真的就是伪劣产品吗?这也是本案最大的争议点。因为把涉案汽油定性为伪劣产品的证据充满了问题,而这些问题,律师在庭审中多次指出,法院的态度是充耳不闻。

  书证类的证据主要是由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对加油站油品进行的质量检测,质量检测的最后一项就是密度检测。48个案涉油站的170多个油罐油品检测结果为100多个符合国标,60个左右(包括被指控的92#汽油,也包括由中石油、中石化供应的95#汽油和0#柴油)不符合国标。不符合国标的汽油指标集中为密度不符合,在715 kg/m³——720kg/m³之间(国标为720 kg/m³——775 kg/m³),据此来断定案涉汽油全是伪劣产品。

  这样的检测至少有三点引起了相关涉案人员的强烈不满,首先是,中石化海南分公司的油品出库单上的记录,该公司的油品和所谓伪劣涉案汽油有着近乎一致的密度, 例如4月30日,中石化的汽油密度为714.5 kg/m³(如下图所示),5月15日的汽油密度为716.5 kg/m³(国标为720 kg/m³——775 kg/m³)。而在“中石油大客户交流群”中往年发布的92#汽油密度也时常低于国标(如下图所示)。换言之,“中字号”的油品如果按照海口海关技术中心的检测标准,也是伪劣油。

  上图:2024年4月30日,中石化的汽油密度为714.5 kg/m³。

  上图:2024年5月15日,中石化的汽油密度为716.5 kg/m³。

  上图:在“中石油大客户交流群”中往年发布的92#汽油密度也时常低于国标。

  上图:在“中石油大客户交流群”中往年发布的92#汽油密度也时常低于国标。

  上图:在“中石油大客户交流群”中往年发布的92#汽油密度也时常低于国标。

  其次,作为鉴定检测机构——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在检测时,根本不具备检测资质,所做出的检测结论,也就根本不具备合法性。根据检测报告,海口海关技术中心第一次对案涉汽油进行取样是2021年5月21日,但根据该中心的资质材料记载,该中心直到2021年6月4日才取得石油液体手工取样的检测资质。

  再者,鉴定实施方海口海关技术中心不具备受托资格,鉴定委托方不具备委托资格。《产品质量法》第二十条规定: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海口海关技术中心为隶属于海口海关的正处级单位,天然不具备法定质量检测资格。这样的强行违法检测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检测员在进行取样检测时明显带有立场、可随意违规,其在抽样过程中回复同事对异常检验程序的疑问时表示:“领导交代我们这样取,我们就这样取。”行政干预司法可见一斑。

  但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尽管律师已经明确指出资质方面的问题可能会影响结果的合法性,但法院还是在判决书中写上了海口海关技术中心“具备检验检测能力”这样明显与事实不符的结论(如下图)。

  此外,为了证明加油站涉案汽油质量有问题,判决书中引用了很多消费者的证言(如下图)。

  值得注意的是,涉案加油站的涉案汽油仅涉及92#汽油,证人所言柴油的油品问题导致车辆损坏和涉案汽油没有任何关系,实际情况是,涉案加油站的柴油全部由“中字号”油企提供。

  各部门之间互相打脸——法院判定的所谓“伪劣汽油”早就被监管部门多次认定合格

  据知情人士透露,涉案加油站自成立以来,每年都要经过市场监管局对油品的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均合格,检测结果也作为证据提交给了法院,但法院判决的依据却是一家没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做出,岂不搞笑?法院用一家没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来打政府监管部门的脸,这样的事可能也就在海南才能出现。

  更夸张的是,作为案件的侦办部门,海口刑警支队的结论其实已经说明了经过检测鉴定,无法查清涉案汽油和“合格油”之间的区别。也没有相关部门能检测出伪劣品油对使用车辆的危害(如下图)。两句话,第一句打了判决书中书证的脸,第二句打了判决书中人证的脸。

  法院打脸市监局,公安打脸法院,别开生面的部门互撕之后,莫名其妙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就被定了下来。

  记者通过大量走访了解到,几乎所有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根本就不知道为何会卷入“伪劣油品”案,油站以产品质量及服务立身,订购的质量合格的成品油每周都有相关部门来巡查,油站公家车或者自己的私家车都常年加自家汽油,也没碰到油品质量问题的投诉。这样的案件事实谈何销售伪劣产品的主观故意?

  除了罪名存在明显问题,另一个影响量刑的因素——涉案金额,也存在明显问题,进行司法会计鉴定的诚安信会计事务所海南分所没有司法会计鉴定资质,进行鉴定的汤立东、欧芳也没有鉴定资质。据了解本案的审计机构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已经被投诉出15个严重的问题,目前有关行政机关正在就投诉内容调查。

  粗暴的“有罪推定” 与傲慢的“任意刑罚”——“只要深挖,就会发现荒唐的证据只是此案的冰山一角。”

  “509专案”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涉及成品油质量问题的案件,但是海南政法系统却将该案件拆分成多个案件,由不同审级的法院进行审理。记者发现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后确实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在陆续发生,甚至出现了情节显著轻微却获得了更重刑罚的怪事,明显违反了刑法中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也损害了刑事判决社会公信力。

  “这个案子中院怎么判,我就怎么判,我不可能和中院判得不一样啊!”

  “其实领导已经签了字,法院的作用就不是很大了。”

  “你们签了认罪书,马上就可以出去。你们不签,就要收监。”

  在海南政法干警和涉案人员的交涉中,司法独立成为笑话,行政力量干预司法,司法作为手段威逼涉案人认罪,已经毫不掩饰。

  正是因为这样的混乱审理,形成了如下的混乱结果:

  同为加油站运输车队的调度管理人员,一位李姓被告被判8年,罚金70万元;一位陈姓被告,却被判15年6个月,罚金5000.5万元。可谓天差地别。

  同个加油站的3位领班,陈姓领班刚到海南上班一个多月,关押一年两个月后再判了缓刑。方姓和王姓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更长、案值金额更高,反而得到了不起诉的结果。这显失公平。

  同队6名司机从事工作、地位作用一样,涉案金额都在200万元以上。同去海口中院领判决书时2名司机缓刑可马上回家,另4名司机被当场收押,区别只在于前者在法院多次电话催促下写了悔过书,而后四位认为自己无罪、不应写悔过书。法院告知后者及家属要缴纳罚金、签了认罪书后,二审可以缓刑。

  “法院已经认识到了此案在证据上存在重大瑕疵,所以用取保等方式利诱从犯或者胁从犯认罪,以他们的认罪作为证据来倒推主犯的罪名,掩盖法院枉法裁判的事实。”

  一林姓被告名下的四个加油站油品经检测全部合格(不合格的95#汽油由“中字号”油企供应)(如下图)。但其也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判了9年。如果对油品的鉴定可以作为案件定性的证据,那么卖合格油的被判9年,卖不合格油的“中字号”又该怎么处理?

  上图:一林姓被告名下的四个加油站油品经检测全部合格。

  判决上背离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其根源是案件被随意拆分。上下游案件事实无法同步质证。不同的法院审理无法坚持统一的标准,也没有办法做到基本的公平。

  虽然律师们曾经多次向法院提出并案处理的要求,认为并案不但能节约司法成本,而且还有利于统一判罚尺度,但均被法院无理由驳回。据知情人士透露,分开审理,可以确定多个主犯,有利于加重处罚力度,对民营加油站进行毁灭性的打击。

  “509专案”主管领导落马——“疑利用司法手段为既得利益者站台”

  现如今,主导此案、成立“509专案组”的时任海南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星泰被查,海南省原政法委副书记刘诚被查,主抓此案的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领导杨楚升也被查……当初被作为政绩,号称海南“远华案”的“509专案”现在已经留下了太多的瑕疵和疑点,官方已经将“509专案”在网上宣传的内容删除殆尽。但文稿可以删除,遭受的不公怎么删除?靠行政干预、靠司法胁迫取得的所谓“战果”,必将在法治的阳光下无所遁形。

  退一万步说,即便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但判决认定的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是个人犯罪,和单位没有关系。实际情况却是,所有涉案的48家民营加油站在配合“509”专案调查后全部被迫停业,至今三年多了。

  上图:关停3年多的油站大多沦为垃圾场和无人管理的停车场。

  曾经每个都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投资的40多个加油站,现状如废墟般令人哀叹。据悉民营加油站多数为亲友熟人间集资运营,每个站少则几十、多则成百上千名投资者,这些小股东用打工或者贷款所得进行投资,如今几千个家庭因本案债台高筑、申诉无门。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起案件之所以存在如此多的瑕疵也要顶着压力判下去,就是因为长期的矛盾已经让民营资本成为某些既得利益者的眼中钉,借着行政的干预和司法的力量将加油站这一行业的民营资本一网打尽。

  最明显的是,为了赶尽杀绝,本案指控金额巨大,覆盖了自2016年以来销售的汽油,但是却仅对目前加油站仅有的油进行检测(且检测结果根本不具备公平性和合法性),但实际上各加油站在采购汽油后,也存在与“中字号”采购汽油混合销售的情况,根本无法从现有扣押汽油的指标以及上游汽油的指标推定往年实际销售的汽油不合格。有理由认为通过追加往年销售额来扩大案件案值金额,以判处尽量多的罚金和尽量长的刑期,最终将民营资本彻底连根拔起,扫地出岛。

  海南岛地理位置特殊,又加上“征稽税制”管理,外省市的油品很难进来,“中字号”油库供油时常不足,不时有“断供”情况发生,且其掌握绝对定价权,所有民营油站的命脉都是捏在他们手里。所以当得知另有合格油品进货渠道后,民营加油站有了把握自己命运并与“中字号”对抗的机会。更低的价格、更好的服务显然动了“中字号”的蛋糕。在“509”专案后,“中字号”的销售额提升了好几成,其中机动车保有量的提升作用较小,很大程度得益于民营资本的退出让“中字号”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垄断。

  据民营加油站经营者的亲属透露,在“509专案”后,马上就有“中字号”的代表递出橄榄枝,想以市场行情1/5的价格收购民营加油站。甚至一些处理后续事务的安监局、商务局和税务人员也会暗示他们将加油站出售给“中字号”,这样对接后续事宜会更轻松。

  随着案件进入尾声,海南各方对于民营资本的围猎正在以荒唐的方式野蛮地推进。税务部门要求加油站对法院认定的所谓“伪劣涉案汽油”销售金额补缴税款。“缴税就是合法产品了,哪来的什么伪劣产品?政府部门已经在明抢了!”一位涉案人员告诉记者。

  “更令人气愤的是,这些经法院认定的伪劣涉案汽油,经过所谓的公证程序进入了‘中字号’的油库,并且可能已经通过他们的销售渠道,卖给了终端消费者。”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这也是为什么作为直接证据的检测报告存在诸多瑕疵被各方质疑,法院仍对重新依法鉴定一事置之不理的原因。因为涉案的油早就被卖完了,到哪里重新获取样本?”

  海南地区动用行政与司法权威对民营经济施加不当干预与打压,致使国有资本形成垄断格局,这一做法显然与中央关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的政策精神背道而驰。所谓的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承诺,在这样的背景下显得尤为苍白无力,几乎沦为一句空谈。涉案的相关人员及业界专家热切期望,通过媒体的公正报道,能够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深刻反思,让这起案件在法治的轨道上得到公平、公正的裁决,从而恢复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作者 朱公明 李德升 海南报道)

  来源:http://www.dzshbw.com/news/2024/shijing_0603/504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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