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新时代国家安全的法治保障(金台锐评)
自7月1日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正式施行。作为党的二十大后国家安全领域的首部专门立法,该法的修订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制度创新,对深化新时代新征程反间谍斗争、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为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构建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新格局提供了重要保障。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安全机关行使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的决定》,拉开了国家安全机关法治建设的序幕,此后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制定修订,为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始终是国家安全工作的鲜明底色,护航隐蔽战线为巩固和捍卫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卓越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设立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站上了新的历史起点;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国家安全法为引领,反恐怖主义法、网络安全法、香港国安法等20余部国家安全专门立法接连出台,110余部含有国家安全条款的法律法规相继制定修订,《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颁布……如今,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速构建形成,为国家安全机关全面履行法定职能、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实支撑。 “徒法不足以自行”,坚决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必须胸怀“国之大者”。当前我们所面临的国家安全问题的复杂程度、艰巨程度明显加大。国家安全机关要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打击各种渗透颠覆分裂破坏活动,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坚持从政治安全高度统筹各领域安全,严密防范其他领域安全风险与政治安全问题交织、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全方位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二十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国家安全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实现国家安全更为巩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加快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新征程上,国家安全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国家安全工作法治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为护航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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