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临沂大学一教授涉嫌拒执罪 河东法院法官涉嫌徇私枉法
近日,临沂市的吴风伟先生通过网络媒体反映临沂大学教授、体育与健康学院副院长陈庆杰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涉嫌徇私枉法,为陈庆杰充当保护伞的情况。吴风伟先生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能够引起临沂市监察委、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的重视,对临沂市河东区法院法官涉嫌徇私枉法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替他讨还一个公道。吴风伟愿意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属实,愿意负法律责任,与他人无关。 吴风伟先生提供的事情经过:我与陈庆杰、刘琳(陈庆杰妻子)、刘树玲(陈庆杰岳母)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4月18日作出(2018)鲁民终425号民事判决。判决上述三被告返还我款项322998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三被告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1月16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强制执行,三被告提出异议后,2019年8月19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然而该案自2019年1月立案强制执行,历时长达5年未能取得实质进展,完全是陈庆杰、刘琳、刘树玲采取转移、隐匿财产,阻挠、干扰对抗执行;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涉嫌徇私枉法、故意庇护被执行人所致,并非其不具备履行能力。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若干解释”)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陈庆杰、刘琳、刘树玲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理由如下: 第一、陈庆杰等三被执行人有足够的财产偿还判决债务。符合《若干解释》第一条之规定: 陈庆杰等侵占巨额现金323万元,拥有别墅一栋评估价700余万元,还有170平米大平层住宅及普通住宅各一套,评估价300余万元, 陈庆杰系大学教授,年工资约20余万 元。以上财产总计1400余万元,除现金以外,其他固定资产亦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三人现共同居住在“淮海御景湾”别墅中,其他两处房产均处于出租状态,不存在因履行判决债务而影响其生存权的可酌情照顾之情形。 第二、陈庆杰等三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故意隐匿可供执行财产。该情形符合最高法院《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 227条第(一)项所列“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形严重”之规定: 1、陈庆杰等三人非法侵占吴风伟的323万元现金,不敢存在自己名下,通过三家银行提取现金藏匿(2012年兰山公安经侦大队调取的银行录像、转帐及取现凭证可以证明),申请法院查询三被执行人存款情况无果; 2、陈庆杰等三人居住的别墅,虽登记在陈庆杰胞弟案外人陈庆民名下,但早在2016年陈庆杰、刘琳夫妇对此房产进行确权诉讼,兰山区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确认其产权归陈庆杰、刘琳夫妇所有。陈庆杰等人故意隐瞒这一事实,以非别墅产权人为由,向河东区法院、临沂中院提出虚假异议、复议,拖延执行近两年。 第三、刘树玲以死相逼,威胁阻止评估公司对别墅的现场勘验,非法妨碍执行工作进程。该情形符合《若干解释》第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第四、三被执行人拒不如实向法院申报财产,被执行人陈庆杰故意违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符合《若干解释》第二条第(一)项之情形。 第五、由于陈庆杰等三被执行人的拒不履行还款,已致执行人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符合《若干解释》第二条第(八)项所列之法定情形: 因陈庆杰等拒不履行还款,吴风伟由此形成的利息损失已高达两百万元之巨。申请执行人已一贫如洗,不得不远赴广东省珠海打工维持生计。而为了案件执行,六年来数次返回临沂办理相关执行手续,委托律师应对执行异议,支出亦超出十万元不止。目前,申请执行人处于艰难度日的 境地,而陈庆杰等被执行人却住在别墅里享受花天酒地般生活。 在本案中,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有意袒护陈庆杰利益,涉嫌徇私枉法充当保护伞,理由如下: 第一、2019年12月12日,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对陈庆杰等下达了限制高消费令,但并没有采取相应措施,陈庆杰在限制高消费令下发后当天,还飞到越南河内参加活动。证据如下: 第二、 2020年6月28日,刘琳、陈庆杰、刘树玲在向河东区人民法院递交的解除限制高消费令申请书中称其愿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有能力支付执行申请人申请的执行全额。但是在河东法院于2021年6月份解封陈庆杰工资后,其并没有偿还执行款,而是将近20万元的工资悉数转移。河东区法院本应将查封的工资划入法院执行账户而不划转,且对陈庆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恶意转移资金的行为默许、放任不管,更未做任何处罚。 第三、 河东区法院执行局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先后委托金桥房地产评估公司和正阳房地产评估公司对别墅进行斟验、评估,因刘树玲、刘琳恶意阻挠、甚至以死相逼对抗勘验、评估及拍卖,致使金桥评估公司取消法院委托,退还2万元评估费用。正阳评估公司2023年2月制作的评估报告到2024年2月21日过了一年有效期,也未进行拍卖。河东法院相关执行人员不但不拍卖别墅,反而不远干里赴广东珠海找吴风伟签半年“息诉罢访”承诺,2024年1月又二次赴广东找吴风伟签对方一个月内承诺还200万的“笔录”。结果直到2024年3月底,陈庆杰等一分未还。期间,吴风伟对三被执行人申请法院进行司法拘留、对其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立案侦查,但河东法院置之不理,既不回复也不移送公安。 第四、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都在全市开展“沂蒙风暴”集中执行行动,本案被执行人陈庆杰是大学教授、体育学院副院长,国家副处级干部,家产千万,住着别墅,出租着高层豪宅,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执行五年没有进展,却从不被列为集中执行对象。 综上所述,申请执行人认为:陈庆杰、刘琳、刘树玲三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河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上述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徇私枉法罪。为此,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8条,以及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七条之规定,强烈要求依法对陈庆杰、刘琳、刘树玲三被执行人实施先行司法拘留措施,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同时申请执行人希望媒体的报道,能够引起临沂市监察委、临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的重视,成立调查组对河东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徇私枉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为申请执行人讨还公道,以此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以上所述,句句属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负法律责任! 来源:http://sd.zzfmcar.com/baoliao/2024-05-15/205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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